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物资-叉车项目(分散采购)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物资-叉车项目(分散采购)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物资-叉车项目(分散采购)

询价公告

受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对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物资项目(叉车)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物资-叉车项目(分散采购)

二、预算金额:220,000.00元;

三、项目编号:ZKDMXJ-********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时间: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需求发送至188*****364@163.com邮箱内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查看,代理机构于2018年7月4日17时00分之前将询价文件发送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有效邮箱里。(注:代理机构不承担提供邮箱地址不准确的责任),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2、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4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或汽车实训设备的相关资质。

八、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邮箱188*****364@163.com,不按时提交按放弃投标供应商资格处理(提供原件备查)。

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或汽车实训设备的相关资质;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报价时间:2018年7月5日13:00-15:30时,超时不予受理。

报价传真:****-********

十、质量要求:测量标准承受能力强,符合国家标准。

十一、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一年以上。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有所保证。

十三、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

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此质保金由采购人收取。

十四、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5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供货。

十五、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传真报价方式,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询价小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评审及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公示3天),无疑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人足额交纳项目履约质保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4、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向同级监管部门汇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六、发布媒体: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十七、验收、付款: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支付货款。

十八、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孙秀虹

电话:****-*******

十九、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垦德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7号哈尔滨金融资本创新大厦200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散 叉车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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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垦德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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