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受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采购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采计[2018]0066号
采购项目编号:HNJS2018-FW-05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00元(最终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面积及中标单价计算为准)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预算金额(元)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
1 |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 1 | 批 | 1378元/亩 | *******.00 | 4700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它说明:①、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机构证书及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测绘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地籍测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 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9日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3.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3.4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售后不退。
3.5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405号3楼)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8年7月23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8年7月23日14时30分。
4.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大道
联系人:黄先生 苏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405号3楼
联系人:李先生
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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