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压缩式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询价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压缩式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 压缩式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 | 项目编号 | HNKZ-2018-005 | |||||||||||||||
联 系 人 | 邹工 | 联系电话 | 151*****060 | |||||||||||||||
行政区域 | 保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76.0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共分2个包。A包为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数量1辆;B包为三轮电动保洁车采购,预算金额:¥36万元,采购数量3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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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自然人也需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5.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原件);5.7购买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
获取询价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7-03 08:30 | 获取询价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7-05 16:00 |
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 | 询价文件售价(元) | 300.0 |
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07-03 08:30 | 报名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7-06 09:30至2018-07-0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6*****667 |
采购人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海南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2606、2607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060 |
海南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压缩式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HNKZ-2018-005
二、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三轮电动保洁车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A包为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数量1辆;B包为三轮电动保洁车采购,预算金额:¥36万元,采购数量36辆。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自然人也需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原件);
5.7购买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六、领取询价通知书须知:
1、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8年7月3日起至2018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16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持询价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2、领取询价通知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海南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本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套。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询价时间:2018年7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海南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七、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1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 7月6日10:00之前。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667
代理机构:海南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室
联系人:邹工
电 话:15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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