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长寿慢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第二次)
乡村振兴长寿慢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第二次)
乡村振兴长寿慢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乡村振兴长寿慢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8】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重庆市长寿区城乡统筹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城乡统筹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寿区龙河镇;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建安费用约为3.4亿元,其中:
(1)风景园林工程:包括生态山林风貌恢复、村庄环境整治、河岸景观整治工程、绿地工程、自行车道等内容,建安投资约为1.8亿。
(2)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游客接待中心(约4000平米)及装修、配套设施,村庄外立面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等内容,建安投资约为1.6个亿。
(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慢城游客服务中心及柑橘展示馆(约4000平米)、停车场约1.7万平房米,北入口景观绿化约8000平方米;长约5公里的道路沿线两侧景观提升及农房整治;蔡家河河岸7公里景观工程;对保合村、四坪村、河堰村3个村14个自然村落实施房屋立面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等。
2.3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4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2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均于2018年7月2日起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 )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开标前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菩提大道251号(恒居·民生佳苑--长寿区火车北站沿站前大道前行1200米左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重庆市长寿区城乡统筹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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