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系统EPC招标公告
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系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8-640181-77-03-00301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焚烧处理系统EPC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一条焚烧生产线,处理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 (30吨/天,其中医疗废物10吨/天,危险废物20吨/天)。
2.2建设地点: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建设一条焚烧生产线,处理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 (30吨/天,其中医疗废物10吨/天,危险废物20吨/天),包含工艺设计、设备设计、设备制造及采购集成、基础建设、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操作培训,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售后服务。招标人提供项目建设地点总平面布置图及要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及属性清单。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作业线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预处理及进料系统;(2)焚烧系统;(3)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含软化水系统);(4)烟气净化及排放系统;(5)炉渣及飞灰收集系统;(6)自动控制和在线监测系统。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废)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主办方及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6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包括联合体双方)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2 日至2018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报名资料在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86号)二楼招标部进行投标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为:(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联合体协议书(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执业证、注册证)(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7 月 2 日至2018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86号)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4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307国道收费站北侧
联系人:王燕
电 话:182*****16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系人:陈敏瀚 刘彬彬
电 话:****-*******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24000 1409 0000 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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