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岭港渠治理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左岭港渠治理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左岭港渠治理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18-07-02
报建编号: | ****************2 | ||||||||
报建名称: | 左岭港渠治理一期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64 | ||||||||
招标项目名称: | 左岭港渠治理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高翔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小霞 | 招标联系电话: | 189*****219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王恒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002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黄大堤港(科技一路 ~流港路)整治工程,排水明渠长约2.3km,明渠控制红线宽100m。东绝流港(武九铁路~金桥街)整治工程,排水明渠长约890m,明渠控制红线宽30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及结构工程。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975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17】110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8-07-02 17:09 ~ 2018-07-07 17:09 | ||||||||
投资总额(万元): | 1975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8-07-16 11: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资审时间:9:30-11: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大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8-07-17 10:00 ~ 2018-07-18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8-07-18 10:3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须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投标申请人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一份接受核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反面)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按鄂人社【2018】30号文中对应的职称);(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7)企业近5年(2013年7月至今)类似业绩两项(需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8)拟派本项目经理近3年(2015年7月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类似业绩必须在政府等相关网站上可查询,无法查询的项目不予认可;(9)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及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资格预审日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0)企业及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作出承诺:(11)投标申请人必须对上述原件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迟到或提供虚假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 二、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其他相关国家官方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无论何种情况)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三、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当天9:30-11:30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未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及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应确定不少于20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20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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