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
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已由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阿国资办[2018]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盟北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起于巴彦浩特机场路与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已有交叉路口南侧、红石头收费站北侧,起点桩号为K274,终点止于巴润别立镇,终点桩号为K301。路线全长为27.323km,总体呈南北走向。
全线共设置小桥9座,;共设置涵洞58道;设置24处与等级公路(多为四级公路)平面交叉,多处与地方道路平面交叉;
招标控制价上限:5942.86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设计部分:20日历天,施工部分:1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多于二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施工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7〕3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7〕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 3 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 3 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技术及CA购买咨询电话:0483-*******。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网上报名后,在“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从本企业基本账号向保证金子账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号向保证金子账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在系统打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信息]盖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做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或其他缴纳方式的,为无效保证金。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信息录入”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一致。如投标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刷身份证),开标现场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操作系统及浏览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会影响系统运行。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阿拉善盟北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那日苏
电 话:139*****8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磊
联 系 电 话:182*****103
监督单位: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 督 人:李宁
电 话:186*****895
附件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
信誉 | 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行贿犯罪要求 | 提供有效期内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100分(取前四名) 商务部分:100分 | |||
2.2.2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总价报价(投标人以总价报价,并区分设计费及施工费用,在投标函附录中明确,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必须以项目所在地定额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技术部分(设计方案)55分 | 总体设计方案(30分) | 1、总体设计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方案需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工艺及设备先进性等原则。(21-30分) 2、总体设计方案较科学、合理、经济(11-20分) 3、方案一般。(1-10分) | ||
图纸、资料(25分) | 1、投标时能提供相关图纸、材料表等资料,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满足要求(16—25) 2、投标时能提供相关图纸、材料表等资料,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基本满足要求(6—15) 3、投标时能提供相关图纸、材料表等资料,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不全或不满足要求(0—5) | ||||
2.2.4(2)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45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 | 1、工期保证措施得力,最多得3分; 2、针对工程特点、工期、技术要求,施工机械配置合理,最多得7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 | 1、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完善,可行性高,最多得12分。 | ||||
施工人员配置计划及措施(8分) | 1、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劳动力配置合理、健全,最多得4分; 2、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备齐全,最多得4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8分) | 1、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得力,最多得3分; 2、质量目标明确,最多得2分; 3、有完善得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力,最多得3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7分) | 1、企业安全体系健全、完善、合理,最多得3分; 2、安全生产、环保及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得力,最多得2分; 3、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最多得2分; | ||||
2.2.4(3) | 商务部分100分 | 项目管理机构(25分) | 项目经理 | 15分 | 中级职称不得分,高级职称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加3分; |
设计负责人 | 10分 | 中级职称不得分,高级职称得2分,每增加一项类似业绩加2分; | |||
企业业绩 (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此项只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计算得分) (15分) | 1、近三年完成类似施工业绩的,每项加3分,此项最高得9分。 2、以上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中,每有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维修、翻修等类似施工业绩的,除第一项得分外,再加3分,此项最高得6分。 | ||||
注:1、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相同业绩可重复加分。 2、人员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
体系认证(10分) | 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若有)同时具有国家质量体系、安全体系、环境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3分,三个全部具备得10分,本项最多10分。 | ||||
报价得分(50分) | 1.评标基准价:采用 A×70%+B×30%。A 招标控制价,B 为二信封合格投标人报价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与基准值相等的得50分;正偏离超过评标基准价的,每超过 1%扣 1.5分;负偏离超过评标基准价的,每超过 1%扣1分;最终得分不能为负数分且不能超过总分。 2.总价报价,并区分设计费及施工费用。 |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合格法,即第一信封综合得分排名前四名进入第二信封商务评分,其他不进行商务打分;商务得分前三名依次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第一信封评标得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时,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第二信封评分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取排名前四名进入商务部分打分;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商务得分前三名依次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日程安排表项目名称 | 巴彦浩特至银川(蒙宁界)二级公路翻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 工程编号 | AM-2018-JS-083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7-03 08: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8-07-09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7-03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7-09 18:0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7-15 18: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8-07-10 18:0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8-07-20 17:00:00 |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2018-07-25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开始时间 | 2018-07-25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截止时间 | 2018-07-25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18-07-25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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