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淦河、汀泗河河道保洁试点项目磋商公告

咸安区淦河、汀泗河河道保洁试点项目磋商公告

咸安区淦河、汀泗河河道保洁试点项目磋商公告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备案表要求。采购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河湖库长制办公室,被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咸安区淦河、汀泗河河道保洁试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XNSZFCG-********6

(三)基本内容:淦河、汀泗河河道、滩地及岸坡保洁服务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9.3796万元。

二、响应资格要求

(一)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步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1)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7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册时间不足一年公司除外,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部分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册时间不足一年公司除外】。

(4)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说明: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响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响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有原件备查说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单独封装递交,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开标相关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15:00时;

2.磋商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1.信息发布: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hbc.com上公开发布。

1、联系方式:

2.1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河湖库长制办公室

地址:咸宁大道112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7*****182

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时代广场4栋1单元2405室

联系人:谢佳慧

电话:****-******* 135*****969

电子邮件:********8@qq.com

2.3监管方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管方电话: ****-*******

监管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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