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水土保持管理数据整编(项目编号:STBCGLSJZB/2018-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水土保持管理数据整编(项目编号:STBCGLSJZB/2018-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 水土保持管理数据整编 (项目编号:STBCGLSJZB/2018-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水土保持管理数据整编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水土保持管理数据整编 2.项目编号:STBCGLSJZB/2018-0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1、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整编内容包括:(1)2003-2017年市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收集、整理、信息抽取和入库录入;(2)2003-2017年已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批复文件的收集、扫描和入库;(3)2017年以前监督检查、补偿费收缴、监测、监理文件的收集、数字化处理和入库。(4)2016年以来批复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处理和上图入库;(5)2018年新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相关数据的数字化、矢量化处理和入库。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数据整编内容包括:(1)2011-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包括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建设管理、施工进度 、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2)各年度设计措施 、竣工图等矢量化处理;(3)数据录入及上图入库。
三、项目预算 3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符合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符合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5)供应商为非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7-03到 2018-07-1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7-1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7-17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炯 2.联系电话:176*****87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智:186*****91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华光里1-2-3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6*****87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水务局农田水利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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