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收购类物资招标公告(二次)

2018年收购类物资招标公告(二次)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18年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18年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FHT-YN-ZB********)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第三、四、七标段经第一次招标失败,现针对本项目第三、四、七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18年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2.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18年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所包含的物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本次招标仅针对本项目第三、四、七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选择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投报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详细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预计数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金额合计(元)

标段三

分级框

82×58×41cm(5公斤、白色);重量:5Kg土50g,材质;PE,聚乙烯。

1260

82.00

103320.00

标段四

磅称

执行JJG-14-97标准,台面0.45*0.6m,高度1.07m,500最大称量500KG,最小称量4KG,分度值0.2KG,型号TGT-500kg

12

970.00

11640

标段七

分级台

规格:250cm×129cm×80cm,台面主框30mm×50mm空腹管焊接成,台面主框中间用两条20mm×20mm空腹管,一条30mm×50mm空腹管,管壁厚1.5mm;两条40mm×40mm角钢作横挡与主框焊接,角钢厚3mm,工作台支脚由4条77cm,两条140cm,两条120cm,厚3mm的角钢用12颗12mm螺钉固定组成脚架框;台面面板用244cm×122cm×1.5mm整块钢板。分级台安装稳固、牢靠,台面平整光滑,分级台保证经久耐用,长期使用不摇晃、不倾斜、台面不生锈。

30

658.00

19740

金额合计(元)

134700.00

说明:

(1)采购数量为预计,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及验收合格数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全费用单价包干,单价包含投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伴随的服务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售后服务及产品保修期内费用,以及增值税和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3)样品要求:

①要求提供1式3条预检袋、1式3根预检袋绳子、1式8张布标签、1式7根梱扎带(封签)、1式3个分级框、1式3张新麻片、1式8根麻绳、1式5个平板推车车轮(后轮)、1式3个平板推车车轮(前轮)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实物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所述完全一致。实物样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包装完好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及外包装具有厂家商标品牌标识、名称、产地、规格、型号及检验合格证(或相关合格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②不按要求提供实物样品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③样品质量作为评标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非中标人的样品将于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认领,电话通知后1个月内不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在货物验收合格、结算付款后1个月内,由中标人自行领取,若期限内不自行领回的,视为放弃认领,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④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对中标实物样品提出调整要求,中标人应予以调整。

2.2本项目三、四、七标段预算金额为:134700.00元,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凡是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按需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求分公司指定联系人的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需求分公司指定联系人的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分公司所需物资一次性送至需求分公司指定地点,并负责专业安装调试完毕,经需求分公司一次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的交货时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交货时必须随货物附出厂合格证明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销售供应货物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4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l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至少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标段三:300元/份,标段四、七: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

6.标前答疑: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延长线

联系 人:许建玲、马洁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陈贝妮、毛朝锋

联系人 电 话:189*****385****-********

传真:0871-********

邮箱:yndfht@126.com

日期: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红河州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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