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分公司老局房屋及院落拍租公告(三次)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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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拍租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拍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价款。

2、标的以现状交付。拍租人已提请竞租人详细了解拍租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租公告》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租人对本《拍租公告》理解有误而导致竞租人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拍租人提供的拍租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3、租赁期内,竞得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拍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拍租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租人对竞得人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4、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期内,未经拍租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及院落。
6、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出租合同无法履行的,房屋出租合同自行终止,房屋租金按年计算,不予退还。
7、《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拍租人,且不得向拍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拍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拍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如租赁期未满,拍租人不在对外租赁,拍租人在3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在通知收回房屋之日前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房屋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租赁期满,如拍租人房屋不再对外租赁,拍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竞得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租赁期满,如拍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竞得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拍租公告》及所附《房屋出租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竞得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中约定。

六、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

(2)报名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806室)

(3)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拍租会议时间:

拍租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

拍租地点:济宁市江南春宾馆状元楼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拍租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13号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806室

联系人:宫亚文李妍妍联系电话:****-******* 138*****806

2018年7月3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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