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谈判公告

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谈判公告


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沅财采计********0

委托代理编号: YLXZFCG-2018-04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整包

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

1

58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沅陵县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软件采购

系统建设应能达到以下效果:

(1)能够帮助政府进行税收收入预算编制和调整,能够及时反应某个区域或某一个行业或某一个企业税收的增减变化,反映重大税收增减变化情况,为科学预测实现税收目标提供依据。

(2)能够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涉税(费)信息采集的社会化和信息化。能够通过各种预警功能及时通知税收征管部门发现税源,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收入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的征管。

(3)能够优化申报征收程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尤其是可以针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直接生成完税证明,或者减免税、不征税证明,减轻征税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并能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4)应用能够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涉税信息无障碍的共享,如法院、国土、房产、规划、城建、公安、发改、卫生、教育等部门。涉税信息能够按照管理部门的需求,及时提供,为税收征管提供适时支持。

(5)能够为审计机关提供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和征收管理的真实情况和行为。财政部门可依据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中所反映的情况依法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实施财政监督。对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等规定确定为联合惩戒的对象,能及时反馈给实行联合惩戒的部门实行惩戒措施。能够及时统计依法查处税收违法的汇总情况,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能最得实效。

(6)可以为税收宣传提供数据支撑。

其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必须提交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1)系统建设规范文本;

(2)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3)系统数据字典设计;

(4)程序安装维护手册;

(5)用户使用操作手册;

(6)系统维护手册(应包含完整的系统备份及恢复);

(7)系统的测试报告。

2、投标人必须制定系统整体的测试方案对本系统进行测试。测试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测试方案;

(2)参加测试人员及组织分工;

(3)测试内容,包括软件功能测试等;

(4)测试步骤及日程;

(5)测试工具;

(6)测试数据;

(7)测试结果形式及文档;

(8)测试的审核和结果认定方法;

(9)测试结果的认定及处理(通过或不通过)。

其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质保及售后服务:提供一年免费服务期,要求进行部分程序的修改完善和升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税收主题的细化建设,一年之内如系统需要升级改造及用户需求发生变更所产生的软件开发,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三年之内,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化而进行的修改,招标人在三年内工作流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升级和变更服务。如中标人对软件系统升级,也应及时为招标人及时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2、交货期: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软件上线运行,系统达到查税的目标,第90个工作日完成系统交付。并完成系统使用培训。

3、交货及安装地点:沅陵县财政局。

其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有计算机软件开发或销售相关内容;

(2)所投软件产品必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注:必须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7918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沅陵县委政府机关大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沅陵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8*****070

地 址: 沅陵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瞿继树 、 邓晓桃

电 话: ****-******* 189*****115153*****080(手机)

地 址: 沅陵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机关食堂旁)

保证金汇至: 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银行帐号:****************4322

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7月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软件 信息平台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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