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委托,对该单位盘龙区学校(园)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5-1标段(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盘龙区学校(园)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5-1标段(重新招标) 1.2.2招标编号:玮元-A******* 1.2.3供货范围:盘龙区全区范围内的184家学校(园)食堂,每餐约56570人就餐,食堂分布在距市区中心50公里以内的12个街道办事处内(75%学校集中在20公里以内范围)。 1.2.4招标内容及投标资格要求: 《招标内容及投标资格要求表》
标段 | 货物名称 | 货物具体内容 | 投标资格要求 | 5-1 | 鲜粮制品 | 米线(含卷粉) | 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由食品生产厂家直接供货; 2.每月10日前向供货学校、幼儿园食堂提供一份食品检验报告; 3.提供送货服务; 4. 有自己的配送机构或与有资质的二级配送机构签订配送协议。 | 备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还需履行“七制一账一卡”义务,即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经营者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经营者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进货台帐、建立食品标志卡。 |
1.2.5项目期限:从2018年7月起至2021年6月止,共为三年时间(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1.2.6标段划分:本标段择优选择至多3家中标入围供应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1.3.2投标人须按《招标内容及投标资格要求表》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1.3.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接受招标人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1.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经历,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1.3.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当地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 1.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1.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