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招标公告
慈利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慈利县商务和粮食局的委托,对慈利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8]138,委托代理编号:DHZB-188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8]138
委托代理编号: DHZB-18809
三、采购项目预算 :(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小写)¥*******.00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在2019年10月前建成乡镇(街道)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4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点256个(优先对1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建点工作),在2018年12月前完成站点建设达到50%及以上。依托站点叠加综合便民服务,重点发挥农产品上行功能。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准许的经营范围应具有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建设的相关服务内容。
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
1、本项目包含采购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三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产品名称:电脑
2、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非标记★符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3、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4、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投标保证金
(一)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根据[张检会](2010)1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院进行查询(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前36个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到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零阳镇永泰路天鹅湖财富中心三栋3134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存原件外,其余均须查验原件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地点和售价: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零阳镇永泰路天鹅湖财富中心三栋3134室)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慈利县商务和粮食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东路100号
联系人:吴晓玲
电话:158*****5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永泰路天鹅湖财富中心三栋3134室
联系人:李冲
本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兴元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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