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它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其它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编号HNZH-2018-222
联 系 人陈工联系电话********
行政区域保亭县 预算金额
(万元)
161.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各投标人: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06月28日公告的(项目编号HNZH-2018-2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进行澄清。

一、开标地点原定于:海口市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现更改为:海口市蓝庭城市度假酒店二楼会议室。(五指山路新天足休闲中心旁边)

二、招标文件第8页16.1:原文: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份共一袋,副本四份共一袋)及报价一览表(独立信封密封一份),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编号:HNZH-2018-222

注明:“请勿在开启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现更改为:

16.l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份共一袋,副本四份共一袋)及报价一览表(独立信封密封一份),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编号:HNZH-2018-222

包号:

注明:“请勿在开启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电话:0898-********

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3日


标签: 绩效评价 部门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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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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