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平凉市崇信县2018年工程招标公告
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平凉市崇信县2018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平凉市崇信县2018年工程已由甘水水保发[2018]166号、平水保发[2018]8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群众投劳折资,项目业主为崇信县水土保持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平凉市崇信县2018年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柏树镇吴家湾村、马新庄村、闫湾村、张湾村和陶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水平梯田23.98公顷,田间道路1080米,涝池21座,蓄水池3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4293米,封沟埂4724米,截(排)水沟4724米,下沟建筑物11处,沟头回填4处,生产道路4784米,宣传牌8面,标志碑3面;水保林30.83公顷,经济林8.66公顷,栽植行道树3405株,种草0.38公顷。
3.项目概算:560.65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及监理。
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分为6个标段,选择6家中标单位。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单位。
(1)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吴家湾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水平梯田6.77公顷,田间道路305米,涝池3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880米,封沟埂1221米,截(排)水沟1221米,下沟建筑物2处,生产道路880米,宣传牌2面,标志碑1面;水保林12.03公顷,栽植行道树594株。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吴家湾村和马新庄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水平梯田5.04公顷,田间道路227米,涝池5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1478米,封沟埂799米,截(排)水沟799米,下沟建筑物3处,沟头回填2处,生产道路330米,宣传牌1面;水保林0.08公顷,栽植行道树265株,种草0.16公顷。
第三标段:建设地点闫湾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涝池6座,蓄水池1座,封沟埂988米,截(排)水沟988米,下沟建筑物1处,沟头回填1处,宣传牌2面;种草0.12公顷。
第四标段:建设地点闫湾村和张湾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涝池3座,蓄水池1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297米,封沟埂1167米,截(排)水沟1167米,下沟建筑物2处,沟头回填1处,生产道路1018米,宣传牌1面,标志碑1面;栽植行道树679株,种草0.11公顷。
第五标段:建设地点陶坡村和张湾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涝池3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1036米,封沟埂198米,截(排)水沟198米,下沟建筑物1处,生产道路1640米,宣传牌1面;水保林1.86公顷,栽植行道树1093株。
第六标段:建设地点陶坡村,建设内容为新修水平梯田12.17公顷,田间道路548米,涝池1座,蓄水池1座,塬面及道路排水沟602米,封沟埂351米,截(排)水沟351米,下沟建筑物2处,生产道路996米,宣传牌1面,标志碑1面;水保林16.86公顷,经济林8.66公顷,栽植行道树774株。
(2)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2.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近 3 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并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能够进行旁站监理。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监理工程师至少有2名以上,其中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1人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法人和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或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7月8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及后续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 http://WWW.chxtec.co米:9001; 现场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299 号兰州报业大厦 2 楼信息服务中心。24 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 ****-*******;CA 办理窗口电话 ****-*******。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 2018年7月4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18年7月8日 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0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 PDF 格式以光盘封装),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 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崇信县锦屏镇新西街45号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181*****96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 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1号楼1单元1702
联系人:李娜
电 话:****-******* 、186*****113
监管部门:平凉市水土保持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 213 号
联系人:王晓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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