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的附属用房、综合楼、站房施工
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的附属用房、综合楼、站房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葫发改发[2017]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的附属用房、综合楼、站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下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高台镇胡家村。
2.2工程规模:
建筑工程: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的附属用房、综合楼、站房施工
2.3招标范围: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大地天然气母站项目新建附属用房、综合楼、站房,总建筑面积1460.85平方米。
2.4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可登陆“信用辽宁网”(www.lncrdeit.gov.cn)查看办理须知。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确认。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城郊乡西郊小区文化路26号
联系人:张哲
电 话:****-*******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高文辉
电 话:***-********-87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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