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DD-********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为了提高民警对高速公路违法超速车辆、肇事逃逸车辆、其他违法犯罪嫌疑车辆的查处能力以及维护重点收费广场治安秩序,提高浙江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对此类公共复杂场所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拟按照“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对浙江高速公路重点卡口进行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建设。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伍佰万元(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信息产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浙江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信证书(等级二级以上(含)) 。
3、相应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经验和良好的业绩,完成过两个100万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等项目实例证明)。
4、投标公司对前端监控核心设备(视频采集)、后台监控软件应有厂商授权或自主产权证明。
5、项目中的进口设备须提供设备的进口手续及相关检测证明。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单位在杭州有服务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请符合上述投标要求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投标资格预审资料(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按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备进口手续(若需要)及检测证明、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2003-2005年公司财务报表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同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到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请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便核对。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06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上城区延安路9号吴山名楼3032室
标书售价: 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1日上午9:00前
六、投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开标时间: 2006年10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50000元(人民币)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机构名称: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吴山名楼3032室路
  联系人:沈小姐、刘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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