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QZZC2018-C3-50138-GXLJ)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QZZC2018-C3-50138-GXLJ)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8-C3-50138-GXLJ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灵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入户调查、专家验收、宣传、培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32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服务,从事环保相关工作的单位(包括环评、监测咨询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注:企业法人单位或企业分支机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及个体户除外。)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被自治区质监局或自治区环保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暂停(注销)资质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1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灵山县文峰路东二巷21号(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发售条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结果网页打印件(截图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任意一天 )。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无效。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竞标人应于2018年7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且从竞标人帐户交至以下账户,若没有按规定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则竞标无效。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钦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5 0110 6312 0988 888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16日下午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递交至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6日15时3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开标厅(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磋商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灵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灵山县城丰江路15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广恒 181*****4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4.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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