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集乡马渠商贸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大棚、场地硬化招标公告

新庄集乡马渠商贸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大棚、场地硬化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马渠商贸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大棚、场地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马渠商贸中心-农副产品交易大棚、场地硬化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红海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马渠生态移民2村。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交易中心(轻钢结构)1557.18m2,场地硬化3232.00m2,停车场建设8103.49m2,临时摊点1000.00m2。(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投标单位不允许挂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7日,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红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邮 编:751999

电 话:155*****5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北街谦益花园16-2-1

邮编:751100

联 系人:郭斯崎

电话:****-*******


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 大棚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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