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
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
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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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张科字【2018】39号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市辖区 | ||||||||||||||||||||||||||||||||||||||||
招标内容: | |||||||||||||||||||||||||||||||||||||||||
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已由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以 张科字【2018】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收费无感支付系统研究 招标范围: (1)建设收费站无感支付收费平台,实现“车辆特征识别+移动手机”的不停车收费模式,以及“车辆二维码识别+移动手机”的停车收费模式,在一个试点收费站建设1进1出两个基于车辆特征识别的不停车手机支付车道。 (2)建设云支付交易平台,提供用户和车辆注册及审核、路径识别、在线计费、流水保存、在线对账、信息推送等功能,满足移动支付后台处理的各种需求。 (3)建设数据交互共享平台,实现与移动支付手机、收费站无感支付收费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第三方机构、省结算中心的数据交互。 (4)建设手机客户端程序,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要求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可提供不停车手机支付和手机二维码支付两种支付模式,支持与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多种支付方式的绑定,提供用户自主申请、通行费用的自动结算、扣费、充值,以及实时路况与导航、客服系统、消息提醒等在线服务功能。 (5)在试点收费站实现VPN链路网络,满足移动收费系统对网络的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 预计6个月完成: 2018年6月至11月:进行资料收集、调研、对E站式收费系统进行总体设计。 2018年12月:开发实现E站式收费系统建设并进行实验验证,撰写技术报告,准备结题。 目标要求:项目结题。 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1)结合本项目申报2-3套专用软件著作权。 (2)在核心期刊发表关于本项目专业论文1-2篇,形成成果一项。 (3)针对该项目申报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资质, 近5年内(2013年至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软件开发类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取得省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04至2018-07-10,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由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25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4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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