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重新招标公告
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重新招标公告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投标内容及数量: 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8年7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500.00元整,建议采用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0:00整(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点;逾时送达的文件概不接受。
中国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邮编:200002
联系人:王琥晋
电 话:***-********x15,********
传 真:***-********
开标仪式将于截标时间后在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进行,请贵公司届时派代表出席。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招标文件购买账号: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9745 0078 8011 0000 00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
投标人资格能力:
投标人资格能力
(一)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承担过年旅客吞吐量6000万人次以上世界级机场类似科研咨询研究工作(以合同为准)。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投标人如为高等院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条件的规划设计机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
①经营范围内包含交通规划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并具有不少于两项交通相关评估咨询业绩的相关企业或研究机构(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参评“交通运输工程”的大专及以上院校(提供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