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宣恩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拟对宣恩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恩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KXE(F)-18048
三、招标内容:宣恩县城及各乡镇高清违停抓拍系统、高清逆行抓拍系统、红绿灯系统、雷达测速系统、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等涉及软硬件的维护、维修及设备故障导致需要更新的一切事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四、项目预算:约148万元(三年维保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5.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投标单位聘用合同及近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发票、人员名单、企业社保登记证及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7投标企业必须承诺:①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至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后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三河沟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83*****5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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