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招标公告

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招标公告

贵阳海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

采购招标公示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水泥生产用的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1、标的物: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

2、质量要求:

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烧失量<8%,S03<3.5%,水份≤5%,粒度<40mm。

3、标的数量:采矿选矿废渣(火山灰质)约6万吨。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后买方每月下达计划采购函为准。

4、合同期限: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可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单位具有合法开采权证。(贸易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具备合法开采权证矿山的授权委托书,一个采矿点仅可授权一个公司参与投标);

3、招标单位有权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客户进行实地的勘察和取样,评审其是否具备投标条件。

4、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单位开展资质审查(即2018年7月10日11时)前提供以上材料,逾期招标单位有权不予接收,且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矿山采矿权证(贸易公司需出具矿山授权委托书)并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四、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生产、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投标价格为一票到厂含税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保持不变。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通过资质审查后的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7月15日18时之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交纳100元/份标书费,投标人应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7月31日11时之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10%,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不接受以个人账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废标。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153156*****512

收款单位: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清镇支行

账号:5200 1533 6000 5966 6888

七、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时间要求:

7月3日8时00分—7月10日8时00分招标公示及报名;

7月10日11时00分—7月15日18时00分资质审查及标书出售;

7月15日18时00分—7月31日11时投标;

7月31日11时开评标。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矿 采矿 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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