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中医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射频消融治疗仪”的公示
镇康县中医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射频消融治疗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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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中医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射频消融治疗仪”的公示 镇康县中医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射频消融治疗仪”的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采购数量:射频消融治疗仪,1套。 2、申请理由:因我院暂无射频消融治疗仪,为了满足我院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现需采购射频治疗仪1套,本套设备属于非限制进口机器,部分国内同类机中尚不具备部分以下功能:1、拟采购进口产品质量效率等方面优于国产品牌。2、拟采购进口产品技术优势明显。3、拟采购进口产品安全性能优越。4、拟采购进口产品,国内品牌在临床应用中较少使用。 3.专家论证意见:包括论证的时间和具体意见。 时间:2018年7月4日,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4、国产设备无法满足用户要求,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遵从循证医学原则,从科室申请设备的必要性和依据;申请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申请设备预期使用情况分析;人员资质情况;项目投资分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售后服务等七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采购人申请理由是合理的、必要的,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组名单:包括专家的姓名、单位、学历、职称。
5、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的名称、出具意见的时间及具体意见。 行业主管部门的名称:镇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8年7月4日 出具意见:同意镇康县中医医院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进口产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据此进行依法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镇康县财政局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街与民族街交汇处附近南(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镇康县中医医院 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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