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喀什地区地方国营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KSZPX(DY)2018-07
【县级】喀什地区地方国营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KSZPX(DY)2018-0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KSZPX(DY)2018-07
一、采购单位:泽普县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地方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采购内容:泽普县国营农场和园艺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不动产权籍调查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喀什地区地方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批复》(喀署复[2018]35号)文件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承担喀什地区地方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供应商名称: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公司地址: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联系电话:138*****587
五、预算金额:123198.3元
六、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相关信息
1、专家意见一:同意(喀署复[2018]35号)文件意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承担喀什地区泽普县国营农场及园艺场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按照要求履行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木塔力甫,泽普县水利局,高工,联系电话:136*****989)
2、专家意见二:同意(喀署复[2018]35号)文件意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承担喀什地区泽普县国营农场及园艺场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按照要求履行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刘梅,泽普县农技中心,高级农艺师,联系电话:189*****955)
3、专家意见三:同意(喀署复[2018]35号)文件意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喀什地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承担喀什地区泽普县国营农场及园艺场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按照要求履行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方艳,泽普县规划局,工程师,联系电话:138*****878)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7月6日,任何供应商或者个人对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泽普县采购办。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左力,联系电话:135*****826
2、泽普县采购办联系电话:*******
3、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九、监督单位 泽普县纪检委:*******
泽普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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