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联动系统改造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联动系统改造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联动系统改造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07-04 12:58:06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07-05 10: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07-11 18:3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联动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联动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代理编号:****-********),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数字园区监控系统为基础扩容改造教育系统校园监控设施并接入政法一键报警系统建立可视化防控联动体系。共计新建高清红外监控摄像机2579台,其中校园院落室外监控摄像机377台(其中枪机328台、球机49台),教学楼室内监控摄像机2202台(枪机2036台、半球162台、球机4台),接入学校(单位)室外已建高清监控摄像机112台。 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52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3计划工期:2018年8月30日之前完成,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维稳需求。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份额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5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16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项目内容,框架协议须附上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 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如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延续注册的除外,同时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2017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6 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②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t-mss.com/MSS-PORTAL/account/login.do)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系人: 叶滨城 电 话:****-******* 电子 邮 箱:********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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