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石嘴山分局路面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上半年石嘴山分局路面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上半年石嘴山分局路面标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上半年石嘴山分局路面标线工程已由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以宁交办发[2018]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8年上半年石嘴山分局路面标线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姚伏镇及陶乐镇。
2.3建设规模:水性反光标线约72200.00㎡,剔除标线约22522㎡,热熔标线约9400㎡,双组份标线约3000㎡标线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在近三年内从事过相同规模、性质的工程并合格交验的,投入的人员设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资信情况良好的单位或组织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5严禁挂靠、租赁资质或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或蓄意中标后将工程倒卖,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6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7月4日至 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天地奔牛科技大厦14楼1401室报名。
5、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5.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4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为一级)原件及复印件。
5.5工程所在地无行贿档案查询函。
5.6报名时企业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保持一致(须提供该企业社保证明)。
5.7报名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须装的整齐,未完整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5.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同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8年7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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