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18-01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许可和认证:(1)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制冷工业协会出具完整的CRAA认证(携带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经过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5.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投标人(含制造商)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2015年以来)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使用单位出具的同类产品一年以上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设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原件)。(2)投标人(含制造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8.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9.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18年07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电话:****-********)办理报名手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并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只有在该平台成功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还应提供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汇款凭证并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开户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帐号:****************04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开标室
七、其他
包件号:KT01
包件名称: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中央空调(蒸发冷却一体化冷水机组)4台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联系人:张艳丽
电话:****-********
电子邮件:zhongtie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院国海大厦12层
联系人:肖铮
电话:****-********
电子邮件:zhongtiezhaobiao@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水机组 一体化 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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