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作曲专业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艺术系作曲专业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我院定于近期进行“艺术系作曲专业音响设备”招标工作,详细清单见附表。
参加投标厂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同时必须附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范围、机构设置和财务状况等。
3、投标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有成功的项目案例﹑能提供很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具有销售相关设备3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3年内具有类似集团客户的成功案例,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为准。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邀请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宣布为不合格。
8、投标人不得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竞争与欺诈等不良纪录。
9、投标人不得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毁约等不良纪录。
10、不得以个人或企业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11、如在中标后提供的供货与招标技术要求有差别,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废标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有意愿的厂商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联系基建产业处柳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qq.com">********9@qq.com。资质文件邮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行政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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