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就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华润万家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产品名称:华润万家2018-2020年度河南区商品部生鲜自采点提货运输服务项目
2、供货范围:郑州市万邦蔬果批发市场--郑州市区各家门店及郑州DC、洛阳、三门峡市生鲜商
品配送运输;郑州DC(配送中心)—郑州市区各家门店、洛阳、三门峡市门店生鲜商品配送运输
3、预计合作期间: 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合同开始日期,最终以合同签署日
期为准)
4、投标单位现场考察招标方的发货地、门店收货场地等相关情况。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他证资质要求,按标段实际属性及入围要求填写)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业务;
2.具有开户许可证;
3.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提供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普通货物运输,
在有效期内;
5.车辆及主要车型要求(共需要5辆车)
1) 自有金杯面包车不少于1辆;
2) 4.2米全封闭厢车不少于3辆(其中自有车不少于1辆);
3)4.2米全封闭冷藏厢车不少于1辆。
6.有城市配送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盖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预审资料要求
请提供下述文件清晰纸质件并加盖公章,在有必要的条件下我公司需对应查看原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最近一次开具的10%增值税发票;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普通货物运输;
5.自有车辆、外包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司机驾照复印件,外包车辆需提供合同或协议首尾页。
6.城市配送经验,提供合同复印首尾页件;
7.供应商信息调查表(见附件);
8.具有招标范围内配送、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函-自证;
9.公司简介、组织架构图等-自证;
10.商业信誉承诺函(没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履约记录等)-自证;
11.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需投标单位补充的其它资料。
五、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必需)——上述资格预审的资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投标方公章后及时送达招标联系人。
电子文件(备用)——加盖公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招标联系人。纸质版资料来不及提报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资料后续补交。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邮寄、送达均可。
六、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年 7月 4日至2018年 7月 12日17:00时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不计息)
八、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月付
2、运输费用结算要求: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份的对帐清单,在每月15号前甲、乙双方完
成核对、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在 25 号前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0%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
运费在甲方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3、运输价格变动规则:考虑油价对运输成本的影响,以投标报价截止日期最近发改委发布柴油
价格为标准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油价上涨幅度在10%以内的或油价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
本合同运价保持不变;若油价上涨幅度超过10%时或油价下降幅度超过10%时,且油价稳定超
过三十个自然日的(含三十个自然日),则甲乙双方可对运费价格进行重新议价,并以附件补充
协议的方式约定新的运价作为结款依据。
4、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5日内购买,未能购买保险按主动弃标处理。
5、车辆:中标单位车辆需在合同执行前到位,如果不能按时到位,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招标方
有权力通过其他渠道寻找第三方车辆代为运输,第三方车辆运输价格高于合同运价,中标方必须
予以认可,该车次产生的运费由中标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招标方按合同执行价给中标方结费。
同时中标单位须接受违约金以及KPI扣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20号华润万家西北总部办公楼
联系人:王智伟
电话:153*****606、***-********-****
提醒: 1.请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单位对接人员进行确认,因技术原因(包含不限于网络故障、邮箱容量限制、病毒安全防控等)等非主观因素,致使招标人没有收到相关报名资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行使合法权益主张。 1)与公告载明的联系人进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沟通; 2)或致电我司申诉电话(许波029-84203636转2912或133*****296 邮箱xubo19@crv.com.cn),但须提供证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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