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

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

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

福建永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宏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利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岚综委【2017】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90%,10%,项目法人为李海,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8]岚02号_;

2.2建设地点: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_;

2.3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9万元;

2.4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本项目发包价为*******元。

2.5招标范围:大练乡秀礁村避风港修复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4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业绩要求:不要求。

3.6被邀请单位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被邀请单位,请派代表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元,电子版图纸/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2层);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报名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李海

地 址: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 ;

电子邮箱:********1@qq.com;

联系人:李海 ;

办公电话:********99;

传 真:/;

移动电话:********99;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郑秋华;

地 址:福州市平潭县海坛金座3号楼2层;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黄小姐;

办公电话:185*****606

传真:/;

移动电话:185*****606

监督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海洋渔业处

联系方式:?0591-2436 8132?

                        2018年 7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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