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服产品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服产品招标公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产品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 LNZC********
商 品 品 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投 标 邀 请

受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产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制造厂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产品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

3.招标项目需求:检察制服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本次项目为二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对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一、面料

1-1

检察服衬衣面料

24310

1-2

检察夏服上衣面料

22634

二、防寒大衣

2-1

09式检察防寒大衣

8374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样品(每样一件)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2009至2013年生产检察服产品入围企业名录》的企业;第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2009年生产检察大衣入围企业名录》的企业;

3. 第一包投标人面料检测报告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的原件。

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1月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00;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北门)610室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电子文档。需要电汇的外地投标人,将登记表和电汇底单传真给***-********

领取文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肆万元整。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1月4日16:00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2财务室。

四、领取招标文件及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录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9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北门)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树忠 办公电话: ********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采购文件咨询:邸毓春

联 系 电 话:(024)********

传 真 电 话:(024)23447752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标 书 价 格 无 元
开 标 时 间 2009-11-05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备 注 信 息 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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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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