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内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客户服务系统及微信平台系统采购。
2.3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5供货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具备计算机集成系统服务四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报名。
投标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5楼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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