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城尾笔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陆城尾笔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宜都市陆城尾笔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市陆城尾笔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都市发改局以都发改2009[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市国通公司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60平方米的公厕、75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停车场围墙以外东侧大门道路和排水等市政设施。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GB50300-2001)
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与企业资质要求相应的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投标建造师的建造师证注册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的;
(5)投标人必须提供宜都市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证件;
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应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以上原件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验作好记录后,退还给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 16 日至2009年10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双休日除外),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当招标结束后,投标人退回完整的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10月 29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都市建设局 代理机构:宜昌九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25号 地 址:宜昌市农行大厦8005、8006室
邮 编:443300 邮 编:443000
联 系 人:王世柱 联 系 人:张林琰
电 话:139*****845 电 话:****-*******
传 真:****-*******
2009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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