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茂名市沙琅江(电白县河段)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市沙琅江(电白县河段)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已由省发改委以粤发改农[2007]1385号文批准建设,及已报电白县招标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茂名市沙琅江(电白县河段)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主管部门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茂名市沙琅江电白县河段。
2.2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5平方公里,河道整冶6公里,建安造价约800万元左右。
2.3招标范围及发包方式:按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合同。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7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或和建造师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必须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但须是已办理注册的),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项目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及要求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2项目经理或已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如正在办理注册手续的须提供省级注册中心受理的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6日当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带备按上述第4条规定报名要求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电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电白县水东镇人民路91号县建设局三楼,电话:****-*******,联系人:郑 生)。报名表可到电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索取或登录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间一天,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五天。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日报》及《茂名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市沙琅江(电白县河段)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 生
电 话:****-*******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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