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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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已经由新发改投资[2013]1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里坤县团结路北侧 2.工程规模:审判庭装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HMS****************001 |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 | 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 4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具有个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凡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原件,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报名之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办法以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为准,计价方式以定额计价方式为准。 3、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社保证明、保证金凭证、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属地注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报名之前),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发售。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到2018年07月10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前先递交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元整)。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3143 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证明、委托人社保证明、保证金凭证、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属地注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报名之前),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发售。2、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3、评标方法及计价方法以最终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4、投标报名后应主动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刘建斌 | 联 系 人: | 曹天玉 | ||||||
电 话: | 189*****005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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