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宁洱县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的公示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宁洱县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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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宁洱县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宁洱县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预算:17221.65万元

二、申请原因:本项目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申报立项,属于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围绕6个镇3个乡84个村,其中:1个贫困镇、32个贫困村,全覆盖实施脱贫攻坚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内容分为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因该项目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项目总体规划和综合性极强,并且根据脱贫攻坚要求需要新增加配套项目。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古府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情况比较熟悉,建设经验丰富,为缩短建设周期,节约建设资金,保障新旧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促使项目稳步推进,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古府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四、申请依据:《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批复》(宁政复【2018】59号)。

现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

采购代理机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建设 提升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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