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标段:富丰、凯旋公司房屋修缮项目;
二标段:兴华公司、高新公司房屋修缮项目;
三标段:新诚房屋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计划工期:45天。
2.4招标范围:房屋修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2013-2017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3 时30 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以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000元;二标段12000元;三标段15000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狄云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赵丹
2018年7 月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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