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线检测车改造招标公告

红外线检测车改造招标公告

“红外线检测车改造招标公告”(2009-10-16)

招标编号:WTZ2009-175
  一、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北二路177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袁征 向维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6、《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市场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乌铁建[2009]253号)
  8、《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9、《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0、《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11、《乌鲁木齐铁路局计划追加调整通知单》(乌铁[2009]计统070号)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及资金来源:
1、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工程数量及内容:
  供货人应完成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联调、验交、培训等工作。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红外线检测车 台 1 乌西车辆段 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
路局更新改造资金。
四、报价方式及工期要求:
1、投标报价方式:
以设备费合计报价
  2、完成日期及供货地点:
完成日期:2009年12月20日
供货地点:详见招标范围的主要工程数量及内容表中所述。
  3、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必须符合铁道部铁运【2008】257号文件《关于公布<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五、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按照《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乌铁建[2009]94号)文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
  2、对投标人的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生产厂家。
  ②、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为铁路项目供应同类设备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所投标产品必须铁道部组织的检测装置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④、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⑤、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认证,所投标产品通过CE认证。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投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2009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 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时间:2009年10月21日~10月27日9:30~17:00。
  地点: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北二路177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500.0元 ,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以上费用可用现金、支票、汇票、电汇支付,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时均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铁道部出具的检测装置技术评审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同时将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一式二份递交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帐 号:140*****05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3、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8日12: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10月28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09年10月28日19:00时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4、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文件要求,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并办理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书:
时间:2009年11月11日15:00至15:30分。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北二路177号))
  6、开标时间:2009年11月11日15:3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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