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河护栏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南岗河护栏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黄埔区南岗河护栏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2009-10-16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南岗河护栏维修工程
二、招标内容:广深公路以南河堤两岸更换栏杆2875米,南岗村内涌堤岸加固79.5米,小桥边堤岸加固26.4米。主要包括:拆除原有栏杆、新建钢筋砼防木栏杆、清理表土、土方开挖及回填、钢筋加工与安装、浇注砼挡墙、块石护脚等。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
四、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2008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证),并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2009年8月31日前,三年内均无《广州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列明的不良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行贿受贿行为。
六、报名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必须包括下列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正本每一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核对);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核对);
6、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7、企业近三年(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质量合格情况简表,包括工程名称、规模、特征、合同价格、监理人名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附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完工验收评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完工验收评定证明是指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要求填写的下列资料之一:(1)质量监督部门盖章的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2)竣工验收鉴定书,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3)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可采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但至少必须有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原件核对);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核对);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核对);
10、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1、提供由近2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2、企业近三年(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无不良记录声明。
七、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人将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法。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规定并按本公告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且通过审查的为合格。招标人将电话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另行通知。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5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10月23日9:0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一楼会议室)。
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上述要求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备注:因第一次招标报名情况不满足要求,第一次招标公告无效,具体内容及日程安排以本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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