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金沙湾施工基本资格审查 招标公告
明珠·金沙湾施工基本资格审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C-ZB-2018-31
1.招标条件
明珠·金沙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备案[2017]2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乡麓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珠·金沙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珠·金沙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新宝塔村;
2.3工程概况:新建4栋(1#-4#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13536.10㎡。其中:
名称 | 层数 | 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 |
地上 | 地下 | |||
1#栋 | 32 | 36269.51 | 剪力墙结构 | |
2#栋 | 34 | 16190.57 | 剪力墙结构 | |
3#栋 | 34 | 16185.01 | 剪力墙结构 | |
4#栋 | 34 | 22818.34 | 剪力墙结构 | |
开关站 | 1 | 225.51 | 框架结构 | |
地下室 | 1 | 21847.16 |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4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进行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方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宁乡麓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乡县东站支行
帐号:********5062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
5.3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报名方式
6.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喻滔,徐清;联系方式:158*****270,138*****336)进行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
⑦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查询复印件(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⑧省外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没报名或报名未被接受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基本资格审查程序。
6.2投标申请人拟任本项目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或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资格审查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7.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7.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
⑦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查询复印件(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⑧省外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请于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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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麓谷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滔
电话:1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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