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及围帘(二次)招标公告

窗帘及围帘(二次)招标公告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浦东新区中医医院窗帘及围帘项目实施采购(项目编号:2006-9-003),在第一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现再次正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窗帘及围帘的制作安装,采购数量为约7500平方米窗帘、7400平方米病床围帘,预算金额为50万元;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包件。本项目最终采购需求以正式发放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有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窗帘、围帘制作安装项目经验 (以合同为准)。
以上3点须同时具备。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06年9月19日9:30时至2006年9月27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项目负责人:姚奕风 联系电话:(021)*********625 传 真:(021)********
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供应商受理窗口);邮政编码: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3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项目划分、采购方式和分包方法等确定将根据报名情况而定,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详细举证、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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