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电力支架物资招标公告
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电力支架物资招标公告
(谈判编号:SJZX-TP-07)
1.采购条件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电力支架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业主为中铁信大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电力支架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高村科技创新园中,由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总中标额为93718万元,我公司暂定工程额为39500万元。本工程包含建筑、结构、电力、暖通、通信(涉及铁路既有线施工)、幕墙、园林绿化、智能建筑系统、能源管理、信息机房配套、给排水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计划工期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我公司负责中国铁路总公司主数据中心工程EPC总承包电力、通信、智能建筑、信息机房配套等工程的施工;负责外电源引入工程,即从园区110kV变电站引至铁总主数据中心10kV变电所间电源的规划、征地、青苗补偿、高可靠费、6路10kv电源线路、电缆管沟、变电站改造等相关工程内容;负责营业线施工配合工程;联调联试;负责本项目防雷检测工程等工作。
施工范围主要包含电力、通信、智能建筑、信息机房配套等工程施工,负责外电引入工程,负责营业线施工配合工程,负责联调联试,负责本项目的防雷检测工程。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光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下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12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过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 8 时 30 分至9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8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510室。
5.2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
5.3各供应商应按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汾河南道6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316室
联 系 人:张泉才、张俊华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 葛兆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eebdtzb02@126.com
8. 公告附件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18年 7 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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