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培训中心食堂屋面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培训中心食堂屋面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人民医院卫生培训中心食堂屋面翻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卫生培训中心内;

2.2工程规模:新做屋面面积482.88m2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最高控制价: 98727.699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 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3日12:00日至2018年7月7日12:00,报名时请携带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U盘;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3楼基建办;

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交纳工程总价的2%作为该项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当出现下列两种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1)被确定的中标人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合同者;(2)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私自自转包、分包工程者。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工程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质保金。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7%,竣工验收五年后付至合同价100%。(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院基建办(南院区食堂三楼)。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39*****029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4*****368

阜宁县人民医院基建办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翻新 屋面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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