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投[2017]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PPP项目公司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 三明市将乐县;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古镛镇、万安镇、高唐镇、白莲镇、黄潭镇、水南镇、光明乡、漠源乡、南口乡、万全乡、安仁乡、大源乡和余坊乡等13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合计污水处理量为3580吨/天(详见下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确定的地点与规模为准。

序号

所属

镇区

行政村

户籍

人口

主村常住人口

原处理规模

(吨/日)

调整后处理规模

(吨/日)



1

南口乡

南口村

1458

650

100

60


2

松岭村

1093

950

100

80


3

温坊村

1821

1500

200

200


4

井垅村

619

580

60

60


5

蛟湖村

1174

450

80

40


6

舍坑村

701

500

60

60


7

南胜村

1211

350

80

40


8

里坊村

1225

480

80

40


9

陈厝村

1076

300

80

30


10

上仰村

1518

400

100

40


11

大拔村

542

200

40

20


12

小抜村

1064

400

80

80


13

孙坊村

374

360

40

40


14

白莲镇

白莲村

2350

1000

200

80


15

大王村

1200

700

100

60


16

天许村

930

700

80

60


17

古楼村

600

300

40

30


18

大里村

1000

500

80

60


19

三溪村

700

400

60

40


20

勘厚村

500

380

30

40


21

铜岭村

450

200

30

20


22

小王村

500

300

40

40


23

黄潭镇

西湖村

610

410

60

40


24

泰村

1514

1200

200

100


25

元埕村

600

556

60

60


26

将溪村

1432

620

100

60


27

大言村

1002

300

60

30


28

万全乡

良地村

512

100

30

20


29

杏溪村

963

350

60

30


30

竹舟村

1438

550

100

60


31

常安村

865

280

100

30


32

阳源村

1380

1000

120

80


33

水南镇

乾滩村

365

365

40

40


34

古镛镇

张公村

868

580

80

60


35

和平村

1376

750

100

80


36

文曲村

1086

520

80

60


37

积善村

2020

800

200

80


38

新路村

1714

500

120

60


39

梅花村

906

460

80

40


40

玉华村

1736

600

120

60


41

光明乡

永吉村

1800

1026

200

120


42

各布村

400

108

20

20


43

界口良种场

300

150

20

20


44

高唐镇

常口村

980

560

80

60


45

会石村

680

200

40

20


46

元坪村

880

800

80

80


47

赖地村

967

623

80

60


48

安仁乡

伍宿村

2096

1800

200

200


49

福山村

978

700

100

80


50

半岭村

1008

800

100

80


51

余坑村

1600

400

200

40


52

泽坊村

1900

1000

200

100


53

大源乡

肖坊村

1254

460

80

40


54

崇善村

1284

520

100

60


55

余坊乡

张都村

420

168

30

30


56

瓜溪村

866

400

60

40


57

万安镇

福匡村

1050

521

80

60


58

寺许村

1437

1050

120

100


59

高坊村

896

636

80

60


60

良坊村

1207

436

80

40


61

龙栖山

余家坪村

1000

700

70

60


合计





7200

3580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00万元,其他费用1080万元(含征地费17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8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万元,具体以将乐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试运行通过后的保修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的服务;

2.6计划工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24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具体关键节点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工程质量: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7.3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2.7.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4.2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具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是指污水、道路、桥梁等,须提供合同,否则其业绩不计)。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该系统启用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闽承接业务不需办理入闽备案手续和提交纸质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单位介绍信且授权同一人;联合体报名后,其各成员组成结构不得改变,否则其报名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镛州水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地 址: 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

邮 编: 353300 邮 编: 350000

联 系 人: 邵龙 联 系 人: 郑华、吕兵

电 话: ****-******* 电 话: 137*****261****-********

传 真: / 传 真: ****-********

2018 年 7 月 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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