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房对外招租经营公告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房对外招租经营公告

我院现有部分门面房拟对外招租经营,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商户报名竞租。

一、招标内容

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内部分门面房4户,租赁期暂定为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为止(但不超过三年),学院拥有租赁房产权,租赁户在租赁期内按学院有关规定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

二、招租原则及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3.投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则作废标处理,高于标底价,投标有效,且以最高价中标。

三、经营项目

1.经营项目主要包括:(1)水果、饮用瓶装水;(2)照相、眼镜售卖、小五金修配;(3)理(美)发;(4)学生公寓洗衣脱水服务。

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品、歌舞娱乐、网吧游戏、餐饮、烟酒、外卖加工等项目,不得超范围经营。

2.中标人自行办理经营资质。

3.中标人须获得经营资质后才能开张营业。

四、招标方式

学院通过校园网、教职工传达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者到学院招标办公室报名,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按招标办公室要求参与竞标。

学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接待各投标人实地查看门面房。

五、竞租底价及拟招经营项目

标的物

地点

年租(元)

面积

经营项目

1

食堂员工宿舍楼102室

8530.00

29m2

各类水果、饮用瓶装水(不得经营其它种类的饮食用品)。

2

食堂员工宿舍楼103室

9410.00

32m2

照相、眼镜售卖、小五金修配。

3

食堂员工宿舍楼104室

9410.00

32m2

理发、美发。

4

九号学生宿舍楼101室

东校区十一号学生宿舍楼101室

42930.00

146m2

学生自助式刷卡洗衣脱水服务。

六、报名条件

1.学院接受公司投标和个人投标。

公司投标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

个人投标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相关经营资质。

2.中标经营者需向我院缴纳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

3.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招租项目。

4.服从学院管理,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1个投标人只能投其中1个标的物。

6.在学院经营未到期的经营者不参与本次招租项目。

七、报名及投标须知

1.报名资料:

(1)公司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备查)。

个人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经营资质。

(2)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3)公司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个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的承诺函材料原件

(4)投标人需携带相应的经营项目书,内容包括:项目经营规划、服务说明、服务承诺等。

学院招标办公室按前述条款及程序进行资格预审。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至7月6日16:00前。

3.报名地点: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4.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

5.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需到学院指定银行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开标后,未中标者,三日内到学院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安全保证金,如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经调查证实有弄虚作假、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并终止中标和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及拟招经营项目

标的物

地点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食堂员工宿舍楼102室

10000

2

食堂员工宿舍楼103室

10000

3

食堂员工宿舍楼104室

10000

4

九号学生宿舍楼101室

东校区十一号学生宿舍楼101室

30000

八、开标须知

1、投标人将投标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盖指纹。投标报价表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盖指纹,见附件1。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下午16:00。

3、报价递交地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行政办公大楼四楼)。逾期或不符合招标报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

4、特别声明

中标者必须由本公司和本人自己经营,严格按招标约定时的规划和项目负责人从事规定业务,如果变更,需征得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并变更合同,不允许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或变更服务项目等行为,立即终止合同,安全保证金不退还。

中标承租人必须按住建、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出资对房屋门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九、其它:中标者,五日内凭《门面租赁成交确认书》到学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缴清房屋半年租金。逾期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拒缴房屋租金者,视为主动放弃承租权,所持《门面租赁成交确认书》作废,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1投标报价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4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172*****2001.doc">附件1.doc
********172*****0002.docx">附件2.docx
********172*****0003.docx">附件3.docx
********172*****1004.docx">附件4.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招租 门面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