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个贷催收案件律所选聘招标公告

2018-2020个贷催收案件律所选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2018-2020个贷催收案件律所选聘

1.2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3报名时间:2018年7月6 日至2018年 7 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4报名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1号祥福苑西50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四川省范围内10市、地区;

2.2服务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招标单位根据考评情况有权随时终止服务);

2.3服务范围:2018-2020年度个贷催收案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共分12个包。

A包:四川省分行本部(磨子桥支行、武侯支行、人南支行、曼哈顿支行、新城支行、锦江支行、温江支行),选聘1家律所。

B包:四川省分行本部(科技支行、高新区支行、天府新区支行、双流分行、蜀汉支行、金牛支行、成华支行、新都支行、青白江支行、都江堰支行),选聘1家律所。

C包:四川省分行本部(草堂支行、营业部、龙泉驿支行、郫县支行、彭州支行),选聘1家律所。

D包 - L包:德阳分行(D包)、绵阳分行(E包)、宜宾分行(F包)、乐山分行(G包)、泸州分行(H包)、达州分行(I包)、南充分行(J包) 、自贡分行(K包)、攀枝花分行(L包),(D包-L包每个分行各选聘1家律所)。

注:

(1)A-L包各包投标律所的数量且通过符合性审查超过3家(含3家)时,则进入评标流程;

(2)A-L包各包投标律所的数量或通过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不含3家)时,则该子包选聘失败。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律所,按评标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排序选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齐备,年检情况正常;

3.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个贷催收业绩);

3.3、能够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我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投标单位及其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

3.6、投标单位及其负责人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3.8、2018年最近1个季度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

3.9、被招标单位列入禁用名单且未被解禁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投标。

3.10、若为外地公司(非项目所在地)则要求投标人在各包要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设立时间不少于2年(需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低于2年)及付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3.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招标: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2各投标人最多可就上述两个包投标(其中本部A-C包只能任选一个包;若律所在省辖行有分支机构,可在D-L包对应辖行任选一包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个标段(其中本部A-C包只能中取一个包;若律所在省辖行有分支机构,可在D-L包对应辖行中取一个包)。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1号祥福苑西502)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若有)、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股东或合伙人名单(单独打印一张盖公章即可);2018年1季度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类似业绩(查合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或合伙人名单收盖章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19楼1904会议室 (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会议室发生变化电话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联 系 人:卢女士

代理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5*****655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 催收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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