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8)1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召开“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对拟订的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9名,委托青龙街道、双江街道、清水乡政府各推荐3名,受委托单位对听证会参加人可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或经社区层层推荐方式产生;
2﹒经营者代表1名,由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推荐;
3﹒县人大代表1名,委托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4﹒县政协委员1名,委托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7名,由县信访办、县财政局、县旅发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国资局、清水乡政府、县消委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代表1名,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个,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列席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列席人员1名,委托县纪委(监委)推荐。
(四)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个,委托县电视台、云阳报社各推荐1名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送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受委托单位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报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二)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到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登记报名。
(二)参加听证会的列席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名单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告知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云江大道1600号B303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qq.com" target="_blank">********5@qq.com。
五、其他事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12〕424号)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另行通告。
听证会参加人资格由受委托单位负责审查。
特此公告。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家庭住址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座机: 手机: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推荐单位(章):
2018年 月 日
************************8.docx" target="_blank">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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