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8)1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于近期召开“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对拟订的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9名,委托青龙街道、双江街道、清水乡政府各推荐3名,受委托单位对听证会参加人可通过网络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或经社区层层推荐方式产生;

2﹒经营者代表1名,由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推荐;

3﹒县人大代表1名,委托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4﹒县政协委员1名,委托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7名,由县信访办、县财政局、县旅发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国资局、清水乡政府、县消委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代表1名,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个,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列席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列席人员1名,委托县纪委(监委)推荐。

(四)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个,委托县电视台、云阳报社各推荐1名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送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受委托单位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报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二)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到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登记报名。

(二)参加听证会的列席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名单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告知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云江大道1600号B303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qq.com" target="_blank">********5@qq.com。

五、其他事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12〕424号)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另行通告。

听证会参加人资格由受委托单位负责审查。

特此公告。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云阳县岐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居民身份证号码


推荐单位(章):

2018年 月 日

************************8.docx" target="_blank">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1号 .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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