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农技推广补助(二次公告)
[资溪县]农技推广补助(二次公告)
[2018-07-06]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农技推广补助采购询价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浙江华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资溪县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农技推广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JHY-ZX-XJ-2018-001-2C)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农技推广补助采购项目 | 1项 | 78000元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现场提供近三年任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操作步骤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13条。)(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 6日至2018年7月 12日(工作日内)在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溪县水印江南3号),资料费2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和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开标厅)。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壹仟五佰陆拾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农技推广补助采购项目 )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投交了响应保证金而不参加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采 购 人:资溪县农业局
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52号
联 系 人:王鹤心 联系方式173*****7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资溪县水印江南3号
联系人:小龚
电话: 133*****156
邮箱:********5@qq.com
标签: 农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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